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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召开地下非煤矿山矿井灾害分析治理专题会议
3月24日,泰安市安监局组织召开全市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矿井灾害分析治理专题会议。有关县(市、区)安监局分管局长、矿山科长,全市14家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科长共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岱岳区、肥城市、东平县安监局分别汇报了2014年地下矿山企业安全监管情况和2015年地下矿山安全监管思路;各地下矿山企业分别汇报了矿井主要灾害分析和防范治理措施;市安监局矿山科负责人对14家地下矿山企业矿井灾害分析情况逐家进行了点评,对地下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市安监局分管负责同志和14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谈心对话,就地下矿山矿井灾害分析治理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议要求,一是推进依法治安。各地下矿山企业要全面提高遵法守法的意识,牢记依法生产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不断提高依法办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全面落实省政府260号令规定的各项主体责任。三是深化事故隐患排查。各地下矿山企业要常态化开展矿井、系统、区域“三级安全评估”和岗位、班组、区队、专业、矿级“五级隐患排查”,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取得实效长效。四是继续推进攻坚克难。各地矿山企业要对照《山东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规定(暂行)》(鲁安监发〔2014〕17号)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查,列出不符合清单,建立“一矿一策”,确定整改时限。五是落实矿井灾害防控措施。各企业对分析出的每个矿井灾害,要坚决做到“五个有”,即:有对应的防范治理措施、有整改或改进的时限、有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有整改或改进的保障资金、有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http://taian.dzwww.com/2013sy/taxw/201503/t20150325_12105671.html
责任编辑: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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